国家卫健委发布《儿童腺病毒肺炎诊疗规范(2019年版)》!
腺病毒肺炎是目前造成婴幼儿肺炎死亡和致残的重要原因之一,需要高度关注。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多学科专家,针对腺病毒肺炎制定了《儿童腺病毒肺炎诊疗规范(2019年版)》,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治和临床管理,提高重症病例救治能力和规范化诊疗水平。
1.一般治疗同儿童社区获得性肺炎诊疗规范(2019年版);
2.轻度病人多呈自限性,避免过度治疗,如使用广谱抗生素、糖皮质激素、进行支气管镜检查等;
3.重症患儿需掌握广谱抗生素、糖皮质激素、支气管镜检查、机械通气等的应用指征和时机,体外膜肺(ECMO)和血液净化的治疗更需严格把控;
4.治疗过程中应当密切评估病情变化,多学科团队协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;
5.重症患儿治疗关键:保持气道通畅、适当氧疗、抑制过度炎症反应、保护脏器功能、及时治疗嗜血细胞综合征;
6.严格执行隔离措施和院感防控措施,避免交叉感染。
治疗过程中,应当及时识别重症病例和易发生闭塞性细支气管炎病例,必须密切动态观察病情变化。对出现并发症的重症腺病毒肺炎患儿,应当加强监护措施,监测各重要脏器功能变化,如意识状况、肺部通气氧合变化、肝肾、胃肠功能和循环状态,注意出入量平衡。
对于腺病毒肺炎患儿,应当进行早期隔离,避免交叉感染。
如出现循环功能障碍,制定合理的液体复苏和循环支持方案;合并急诊肾损伤者应当及时行持续血液净化;注意液体管理,避免容量不足和液体过负荷;早期肠内营养支持;注意脑功能监测,有颅高压和惊厥患儿,需及时对症处理。
目前的抗病毒药物如利巴韦林、阿昔洛韦、更昔洛韦对腺病毒疗效不确切,不推荐使用。西多福韦(CDV)通过抑制病毒的DNA聚合酶,使病毒DNA失去稳定性,抑制病毒的复制,针对免疫低下儿童的腺病毒肺炎有个案报道,但其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。
1.氧疗和无创机械通气。同儿童社区获得性肺炎诊疗规范(2019年版)。
2.高流量鼻导管通气(HFNC)。是一种新型辅助通气模式,应用指征同无创通气。需用专门的高流量鼻导管,根据年龄体重调节流量大小,婴幼儿为2L/(kg•min),儿童为30-40L/min,体重>40kg,流量可达50L/min。根据经皮氧饱和度监测调节吸入氧浓度。气体需要加温湿化。
3.有创机械通气。
普通氧疗或无创通气或高流量通气治疗后病情无改善,并有以下表现时,需及早气管插管机械通气:(1)严重低氧血症:吸氧浓度>50%,而PaO2<50mmHg;(2)二氧化碳潴留:PaCO2>70mmHg;(3)呼吸困难明显,气道分泌物不易清除;(4)频繁呼吸暂停。由于腺病毒肺炎病变的不均一性和易累及小气道,容易出现气胸和(或)纵隔气肿,严重喘息和二氧化碳潴留常并存,特别是发展为ARDS时,治疗相当棘手。对于有气道阻塞的患儿,不要求在短期内达到正常血气指标,而是做好脏器支持与保护,耐心等待病情恢复。如出现气胸或纵隔、皮下气肿,必要时需积极处理。辅助通气治疗要注意个体化,采用保护性肺通气策略,施行小潮气量通气、可允许的高碳酸血症、最佳PEEP及俯卧位通气,并适当控制吸入氧浓度。
4.高频振荡通气。
高频振荡通气(HFOV)有其独特的小潮气量、更好的肺复张等优势,适用于难治性低氧血症的患儿,尤其是常频通气平台压较高的中-重度ARDS,可行高频振荡通气治疗。预设平均气道压一般较常频通气时高2~6cmH2O,然后根据经皮氧饱和度情况,逐步调节平均气道压,维持合适的肺容量以保证肺部氧合。根据胸壁振动幅度调节振荡压力及振荡频率。对合并气胸和纵隔气肿的患儿预设平均气道压可与常频通气一致。
1.静脉用丙种球蛋白(IVIG)。可通过抑制和中和炎症因子,中和病毒,提高机体IgG功能等发挥作用,对于重症腺病毒肺炎,推荐1.0g/(kg•d),连用2天。
2.糖皮质激素。糖皮质激素可增加排毒时间,延长病毒血症期,引起混合感染,临床上需要严格掌握指征,慎重选择。
可用于以下情况:(1)中毒症状明显、有脑炎或脑病、噬血细胞综合征等并发症;(2)脓毒症;(3)有持续喘息,影像学以细支气管炎为主。多选择甲泼尼龙1-2mg/(kg•d)或等量氢化可的松,静脉注射。对危重症或者炎症反应过强,可酌情增加剂量,但需权衡利弊,若不能除外混合感染,尤其是真菌、结核感染,需要在充分抗感染的前提下应用。一般短疗程使用为宜。
能直接镜下观察病变、获取肺泡灌洗液进行病原检测,也可通过支气管镜进行钳夹坏死组织和/或刷取、灌洗黏液栓,以畅通气道。因重症腺病毒肺炎患儿病情重,一般情况和脏器功能差,并存在一定程度的气道阻塞,对支气管镜操作的耐受性差,加之不恰当的灌洗和钳夹治疗可加重病情,故并不适于所有患儿以及病程的任何时间段,应当慎重选择患儿和恰当的治疗时机,规范操作。
推荐用于以下情况:
1.有明显气道阻塞者:临床有喘息、呼吸增快、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、呼吸音降低或固定喘鸣音,影像提示肺不张或者肺实变-肺不张,有粘液栓、肺气肿,纵隔气肿,细支气管炎病变等;呼吸机治疗出现峰压明显升高,潮气量下降,氧合不好;
2.不除外并存异物、支气管畸形者;
3.肺炎控制后,怀疑发生继发性支气管软化或支气管腔闭塞者。
腺病毒肺炎可以混合其他病毒、细菌、支原体、真菌感染等,混合感染加重病情,增加死亡风险,更易导致后遗症。混合感染多见于发病7天以后,因在发病的初期阶段少见,即使有白细胞和CRP轻度升高,不推荐在肺炎初期即使用高级广谱抗生素,这不仅对原发病治疗无益,且容易继发后期混合感染,尤其是耐药细菌和侵袭性真菌感染,加重治疗难度并影响预后。
在治疗过程中,应当注意定期复查血常规、痰培养、血培养、CRP和PCT等,必要时查G、GM试验以早发现继发感染。根据继发细菌或真菌感染的种类和药敏试验,合理选用对应的抗感染药物。
对于高热、影像提示大叶实变、D-二聚体明显升高,有栓塞危险或已发生栓塞者,需给予抗凝治疗,应用低分子肝素80~100 IU/kg/次,每12~24小时1次,皮下注射。高热、脱水、限制液量以及激素的使用等可导致患儿血液粘滞度进一步增加,栓塞风险增高。病程中应当注意监测血小板及D-二聚体。
(其他治疗方法见原文)
以上内容摘自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.儿童腺病毒肺炎诊疗规范(2019年版).2019-06-2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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